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價
2018年,保山《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2019年,保山再次明確提出“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10%”。
保山市執行情況
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連續兩年降低10%。2018年4月~2019年7月,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已累計七次落實降價措施(五次降價和兩次降基金),共降低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0.128235元/千瓦時,用電價格由未降價前的0.649元/千瓦時下降為0.5208元/千瓦時(不含0.02元/千瓦時的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一、2018年降價情況及相關政策文件
(一)2018年4月1日,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降低0.0126元/千瓦時。《保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保發改價格﹝2018﹞351號)。
(二)2018年5月1日,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降低0.0125元/千瓦時。《保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轉發電力行業增值稅率調整相應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文件的通知》(保發改價格﹝2018﹞421號)。
(三)2018年7月1日,國家重大水利建設基金降低0.00075元/千瓦時。《保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保發改價格﹝2018﹞351號)。
(四)2018年9月1日,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降低0.04105元/千瓦時。《保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的通知》(保發改價格﹝2018﹞529號)。
2018年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合計降低0.0669元/千瓦時。
二、2019年降價情況及相關政策文件
(一)2019年4月1日,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降低0.046元/千瓦時。《保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保發改價格﹝2019﹞151號)。
(二)2019年7月1日,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降低0.01421元/千瓦時,重大水利建設基金降低0.001125元/千瓦時。《保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降低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保發改價格﹝2019﹞188號)。
2019年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合計降低0.061335元/千瓦時。